違規手段租借臺北市體育場館 體育局祭停權處分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於113年5月發現部分會員帳號使用外掛程式、自動化工具等不當手段,違規於「場地租借系統」取得場館檔期,已嚴重影響借用秩序及其他會員權益,本局立即將相關事證送交法辦,經臺北市調查處偵破,將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場地使用管理辦法》,對違規者採取帳號停權、限制借用等嚴厲處分。

體育局現已同步強化資訊安全防護、持續完善場地租借系統與流程、提升系統透明度及管理機制,並再次呼籲民眾,務必依規定於公告開放時間進行場地租借申請,切勿使用不當技術手段規避,共同維護公平借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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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名翔 2570-2330分機5253、0905-13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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