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動局強力稽查!4月裁罰97家事業單位違反勞基法 金額達498萬元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114年4月份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97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為498萬元,其中日商日本信號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遭罰32萬元為最高!勞動局王秋冬局長表示,「開罰只是手段,輔導企業法遵才是核心價值!」呼籲雇主法遵守法,勿讓開罰成常態。

  王秋冬局長表示,114年4月份罰鍰金額前5名,依序為日商日本信號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32萬元)、家福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衛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巨龍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8萬元,2張裁處書分別為16萬元及2萬元)、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

  違反勞基法裁罰的事業單位中,主要違法態樣前5名分別為:工資未全額給付,計26家(26.80%);未依法給付平日延長工時工資,計19家(19.59%);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之工資,計13家(13.40%);每7日中未有1例假1休息日,計11家(11.34%);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計10家(10.31%)。

  王秋冬局長指出,日商日本信號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因使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12小時之規定及工作規則未經主管機關核備,分別遭裁處30萬元(5年內累計第3次違法)及2萬元,合計遭裁處32萬元。

  勞動局表示,透過各項專案檢查,持續監督事業單位遵守勞動基準法,維護勞工權益,是勞動局重點工作項目之一。雇主除應依法給付勞工工資,維持勞工生計,並應積極補充人力,適當調度,避免使勞工超時加班及應給予勞工足夠之休息,以保障勞工身心健康,避免一再觸法。檢查員為執行檢查,得隨時進入事業單位,雇主、雇主代理人、勞工及其他有關人員均不得無故拒絕、規避或妨礙,必要時檢查員得要求警察人員協助。違反者除依法裁處外,亦列入加強訪查之對象。

  勞動局表示,企業主應將員工視為珍貴的資產,而非單純的人力成本,遵守勞動法令、保障勞工權益不僅是企業法定的義務,也是企業的社會責任,唯有勞資雙方共同合作、彼此珍惜,才能創造經濟繁榮、雙贏的局面!

  王秋冬局長再次呼籲,為協助雇主遵守法令,臺北市勞動局推出「勞條健檢師」的服務,雇主可透過「臺北市民服務大平臺」提出線上申請,或至勞動局勞動權益中心臨櫃申請,勞動局的「勞條健檢師」將會主動向申請人確認輔導時間並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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